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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三角愛情
稱呼:ANF
我本身未婚,但卻與已婚有子女的男同事有了關係和感情.現在東窗事發.他太太欲告我妨礙家庭.現不知該如何是好?他太太說不告我的條件是要我離開這間公司、離開北部、不准再與男同事有聯繫見面並且賠償她精神損害30萬.但我與他是真心相愛..老師你能告訴我該怎麼做嗎?是要先委屈同意.日後再偷偷聯絡嗎?還是真的要放棄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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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人:楊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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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F 你好 我是楊老師 老師收到金額和補充資料 回復答案需要一些時間老師會將答案 在週五晚上19點以前給你請放心 你的問題老師會用心回復 有不清楚的地方再跟老師說 祝福 你 by楊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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